【評論主題】42. 有關特殊教育新課綱的敘述,何者正確?(A)以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為首要考量(B)依學生之認知能力區分為:無認知功能缺損的普通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的學生和認知功能嚴重缺損
【評論內容】
整理幾位的回答跟最新公布的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大綱來看這題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 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B)最新版本的適用對象分為:認知或學習功能無缺損之學生、認知或學習功能輕微缺損之學生、認知或學習功能 嚴重缺損之學生、認知或學習功能優異之學生
(C)
l 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及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其學習節數應遵循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根據下表進行規劃與安排,惟各領域之學習節數之百分比得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進行彈性調整。
l 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學習節數,依學校特性及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增減各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比,惟各年級之學習總節數不得減少,以保障其等之受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