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nil Li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A)法人(B)胎兒,但以將來非死產為限(C)自然人(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指定受益人並無人數的限制,要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同時指定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也不限於自然人(個人),法人(機關、行號或團體等)也可以被指定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唯一限制,是受益人於請求保險金額時必須生存。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A)法人(B)胎兒,但以將來非死產為限(C)自然人(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指定受益人並無人數的限制,要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同時指定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也不限於自然人(個人),法人(機關、行號或團體等)也可以被指定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唯一限制,是受益人於請求保險金額時必須生存。

【評論主題】19.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人身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一般係指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 (B)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以其身命、身體為保險之標的 (C)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

【評論內容】99年2月3日起施行之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內容如下: (一)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二)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三)考量其他法律可能對未成年人等投保死亡保險另有規定,為利各部會政策推動,爰於第5項明定「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19.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人身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一般係指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 (B)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以其身命、身體為保險之標的 (C)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

【評論內容】99年2月3日起施行之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內容如下: (一)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二)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三)考量其他法律可能對未成年人等投保死亡保險另有規定,為利各部會政策推動,爰於第5項明定「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34.依據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契約之死亡給付部份 (A)一律無效 (B)在主管機關公告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範圍內為有效 (C)

【評論內容】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評論主題】19.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人身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一般係指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 (B)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以其身命、身體為保險之標的 (C)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

【評論內容】99年2月3日起施行之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內容如下: (一)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二)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三)考量其他法律可能對未成年人等投保死亡保險另有規定,為利各部會政策推動,爰於第5項明定「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得為保險契約的受益人(A)法人(B)胎兒,但以將來非死產為限(C)自然人(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指定受益人並無人數的限制,要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同時指定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也不限於自然人(個人),法人(機關、行號或團體等)也可以被指定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唯一限制,是受益人於請求保險金額時必須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