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未成年子女之扣除額為
(A)50萬
(B)779萬
(C)111萬
(D)445萬 元,可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3333
統計:A(187),B(8),C(19),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7.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未成年子女之扣除額為 (A)40萬 (B)779萬 (C)111萬 (D)445萬 元,可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修改成為17.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未成年子女之扣除額為 (A)40萬 (B)779萬 (C)111萬 (D)445萬 元,可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用戶】Danil L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答案A應更改為50萬,法令已經更改了。

【用戶】We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選項A因法令有修改,應改為50萬元請參考財政部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06/4771386721179427057?tag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