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2.這些禮物是給我父母親的。

【評論內容】電子化政府規劃與推動、資訊計畫審議及管考、政府資訊基礎建設、政府資通安全管理、縮減數位落差、行政院公報出版與發行

【評論主題】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雖已逾法定期間,原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訴願管轄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但違反下列何種原則時,即不得為之?(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D)行政

【評論內容】第 80 條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一、其撤銷或變更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二、行政處分受益人之信賴利益顯然較行政處分撤銷或變更所欲維護之公益更值得保護者。行政處分受益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原行政處分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原行政處分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明知原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行政處分之受益人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因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依第一項規定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而受有損失者,應予補償。但其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評論主題】【題組】⑶ Jantar

【評論內容】第 57 條 訴願人在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期間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已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但應於三十日內補送訴願書。

【評論主題】【題組】 ⑶在共線性分析中提供了那些有用的資訊?

【評論內容】不告不理原則指非經當事人之請求,不得自行主動適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