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uby Le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1.依據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98年3月3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查版本),提供二歲以上幼兒教保服務之幼兒園中哪一個年齡層之幼兒班級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A)五歲以上未滿六歲幼兒(B)四歲以上未滿五

【評論內容】

不行是有規定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