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據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98年3月3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查版本),提供二歲以上幼兒教保服務之幼兒園中哪一個年齡層之幼兒班級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A)五歲以上未滿六歲幼兒
(B)四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
(C)三歲以上未滿四歲幼兒
(D)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8052
統計:A(162),B(30),C(95),D(370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兒照法、中教司業務執掌及國教司業務執掌、幼兒廁所規定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一、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二、幼兒:指入國民小學前之兒童。三、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指對兒童提供之居家式照顧服務、對幼兒提供之托嬰中心教保服務、幼兒園教保服務、對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提供之課後照顧中心課後教保服務。四、居家式照顧服務:指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教保服務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教保服務。五、教保機構:指提供教保服務之托嬰中心、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六、托嬰中心:指提供未滿二歲幼兒教保服務之教保機構。七、幼兒園:指提供二歲以上幼兒教保服務之教保機構。八、課後照顧中心:指提供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教保服務之教保機構。九、教保機構負責人:指教保機構設立登記之名義人;其為法人者,指其代表人。十、教保服務人員:指園長、主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課後教保服務人員及保母人員。

Ruby Lee】評論

不行是有規定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Heng Chi Liao】評論

3~6歲可以混齡

Jessica HU】評論

可以混齡喔!如蒙式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