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每一位特殊兒童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學校應於何時完成?(A)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內(B)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C) 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內(D)每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內。
【評論內容】
依據民國 101 年 11 月 26 日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
→舊生:於開學前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新生或轉學生:於開學後一個月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