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振風】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5「ㄅㄢˇ」築

【評論內容】

理由:1、僅以本身公務員身份犯罪者-凟職罪。

2、假借職務上之權利、機會或方法犯凟職罪章以外之罪者-屬刑法1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