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5「ㄅㄢˇ」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7059
統計:A(23),B(38),C(110),D(16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務犯、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保證人地位

用户評論

陳振風】評論

理由:1、僅以本身公務員身份犯罪者-凟職罪。 2、假借職務上之權利、機會或方法犯凟職罪章以外之罪者-屬刑法134條。

tou0625】評論

  第134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小銀】評論

請問什麼叫做「僅利用其書記官身分犯罪,並無假借職務上機會」?有人能舉例嗎?

Jimmy Chen】評論

請問什麼叫做「僅利用其書記官身分犯罪,並無假借職務上機會」?有人能舉例嗎?舉例來說某書記官向車行聲稱其為書記官而借用車輛,後並將該車輛變賣並將所得占為己有,則並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但確實有利用其書記官身分以取得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