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焚( )煮鶴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2條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所以...(B)主計人員,(C)司法人員,(D)關務人員...都有任用資格之限制啦!!
【評論主題】三、依據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3 條所稱之文化資產,所指為何物?有那些項目?在客家文化中,依據這些項目分別可能有那些值得保存的例子?由振興客家產業的角度而言,試由其中選一項說明政府對其產業活化可能
【評論內容】
憲法第99條 監察院對於"司法院"或考試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
淺見以為~法官也算司法院人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