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關於保護令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管轄(B)保護令之聲請,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C)保護令延長之期間為 1 年以下,並以
【評論內容】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