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種情形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A)非自行耕作之人以農民名義購買農業用地,應補徵土地增值稅(B)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C)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處罰意圖得利之一方,
【評論內容】
A.釋字635
B.釋字490
C.釋字666
D.釋字626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A)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予以拘留,不違反對於人身自由之憲法保障(B)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送交相當處所施以矯正,不違反對
【評論內容】
A.釋字166
B.釋字251
C.釋字392
D.釋字690
【評論主題】17.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是對離職公務員何種權利之限制?(A)服公職權利
【評論內容】
書單錯誤 是釋字637號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37
釋字637號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旨在維護公務員公正廉明之重要公益,而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其目的洵屬正當;其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評論主題】17.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是對離職公務員何種權利之限制?(A)服公職權利
【評論內容】
書單錯誤 是釋字637號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37
釋字637號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旨在維護公務員公正廉明之重要公益,而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其目的洵屬正當;其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評論主題】64 關於集會遊行自由,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正確?(A)為保障集會、遊行自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
【評論內容】
題目選項錯誤 E混在一起
https://i.imgur.com/Avz7eiC.png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A)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予以拘留,不違反對於人身自由之憲法保障(B)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送交相當處所施以矯正,不違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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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釋字166
B.釋字251
C.釋字392
D.釋字690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A)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予以拘留,不違反對於人身自由之憲法保障(B)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送交相當處所施以矯正,不違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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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釋字166
B.釋字251
C.釋字392
D.釋字690
【評論主題】64 關於集會遊行自由,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正確?(A)為保障集會、遊行自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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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A)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予以拘留,不違反對於人身自由之憲法保障(B)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送交相當處所施以矯正,不違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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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釋字166
B.釋字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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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釋字690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種情形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A)非自行耕作之人以農民名義購買農業用地,應補徵土地增值稅(B)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C)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處罰意圖得利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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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釋字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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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釋字666
D.釋字626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A)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予以拘留,不違反對於人身自由之憲法保障(B)以法律規定警察得逕行對於違反社會秩序之人送交相當處所施以矯正,不違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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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釋字166
B.釋字251
C.釋字392
D.釋字690
【評論主題】17.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是對離職公務員何種權利之限制?(A)服公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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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單錯誤 是釋字637號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37
釋字637號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旨在維護公務員公正廉明之重要公益,而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其目的洵屬正當;其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