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依照特殊教育法規定,IEP之擬定,應在何時完成?(A)未明定 (B)開學後一週 (C)入學後一個月 (D)開學前一週。
【評論內容】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