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唷唷】評論
轉貼:http://yamolexam.twbbs.org/tfulltext-%E9%96%8B%E5%AD%B8%E5%BE%8C%E4%B8%80%E9%80%B1.htm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6.依照特殊教育法規定,IEP之擬定,應在何時完成?(A)未明定 (B)開學後一週 (C)開學前一個月 (D)開學前一週。修改成為6.依照特殊教育法規定,IEP之擬定,應在何時完成?(A)未明定 (B)開學後一週 (C)入學後一個月 (D)開學前一週。
【Vanna】評論
是依照特殊教育法嗎?不是依照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媛媛】評論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