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s50611】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7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下列詮釋何者正確?(A)音樂美妙迷人的程度,使人甘心茹素 (B)好音樂令人陶醉,連吃肉都不識滋味(C)為了學音樂耗盡資產,許久沒肉可吃 (D

【評論內容】論語 述而第七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韶---相傳為舜所製之樂曲名。孔子在齊國時聽到韶樂,竟有三個月之久,連吃肉都不知道是什麼滋味。他說:「沒想到舜所作的樂曲竟美盛到這樣的境界啊!」表示孔子醉心於~韶樂韶 ㄕㄠ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