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5 . 下 列 有 關 性 別 工 作平等法育嬰留職停薪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受僱者須任職滿 1 年後,方符合申請資格(B)育 嬰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繼 續 參 加 之 社 會 保 險
【評論內容】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