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n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法律解釋之結果有多種可能,但只有一種解釋結果與憲法之意旨相符時,即須採行該相符之解釋,此種解釋方法稱為:(A)合憲解釋 (B)目的解釋 (C)體系解釋 (D)歷史解釋

【評論內容】合憲解釋:A係指法規在有很多種的解釋結果之下,應避免作成法律違憲的解釋,也就是盡量做成法律合憲的解釋                 B另一方面的意義也在於,應盡量作成符合憲法精神的解釋目的解釋:以法規範的目的,立法意旨,來蟬是法律之疑義體系解釋:指在解釋法律條文的時候,應注意法律全文及與其他法規之關聯性                  例如:刑法271條第一項規定"殺人者,處...",而同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罪之",這樣參照下來,雖然第1項沒有明說是處罰殺人的既隨犯或未遂犯,但是從第2項就可以去解讀第1項是在規範既隨犯歷史解釋:探究立法的歷史,也就是援引立法過程的資料,諸如立委提案內容,立法理由等,以探究立法者最原本的立法意旨

【評論主題】法條中有「視為」字樣者,為法律對於事實所為之何種處理?(A)推定 (B)擬制 (C)證明 (D)裁定

【評論內容】推定,是實不明時,藉由以知的事理,推論一定的事實;但若證實有相反的事實存在,該推定即被推翻擬制,因公益上需求,貨是法律政策的趨勢,讓事實A不等於B或事實不明的情形,以法律文明規定A等於B,通常法律用語為"視為","以...論","視同",即使有反證存在也不能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