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法律解釋之結果有多種可能,但只有一種解釋結果與憲法之意旨相符時,即須採行該相符之解釋,此種解釋方法稱為:
(A)合憲解釋
(B)目的解釋
(C)體系解釋
(D)歷史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8167
統計:A(4189),B(144),C(62),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合憲解釋、法律用語--擬制、準用、推定、解釋

用户評論

【用戶】陳重舟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歷史解釋:藉由立法或修法的資料、立法理由等,以了解法律用詞或法律條文的意義。目的解釋:當法律文義有疑義時,如果不能依照法律體系、立法理由或是參照外國立法例之解釋加以釐清時,此時需再進一步探求該法規的目的,以資闡明。

【用戶】En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合憲解釋:A係指法規在有很多種的解釋結果之下,應避免作成法律違憲的解釋,也就是盡量做成法律合憲的解釋                 B另一方面的意義也在於,應盡量作成符合憲法精神的解釋目的解釋:以法規範的目的,立法意旨,來蟬是法律之疑義體系解釋:指在解釋法律條文的時候,應注意法律全文及與其他法規之關聯性                  例如:刑法271條第一項規定"殺人者,處...",而同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罪之",這樣參照下來,雖然第1項沒有明說是處罰殺人的既隨犯或未遂犯,但是從第2項就可以去解讀第1項是在規範既隨犯歷史解釋:探究立法的歷史,也就是援引立法過程的資料,諸如立委提案內容,立法理由等,以探究立法者最原本的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