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仁傑】評論
正當防衛依刑法第23條,須為現在不法的侵害,若對方是正當防衛代表他是合法行為(依刑法23條),你何來主張"不法"侵害之可能。
【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評論
正當防衛只能主張一次緊急避難則無此限制
【任俊燁】評論
又在考國文
【@@】評論
正當防衛:不得再反擊,不然會變成雙方互毆,沒完沒了。緊急避難:仍可以在對抗自助行為(民法第151條)是屬於刑法第21條第1項,依法令之行為,不罰。可以阻卻違法自住行為並不是現在不法之侵害,所以對自助行為的防禦不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例如,你向我借錢不還,後來要潛逃出境,我只好趕快去機場堵你本來我會犯304強制罪或302私行拘禁(如果我把你抓起來),但因為自助行為可以阻卻違法,我無罪。你怕我把你抓起來所以揍我一拳,這時候你不得主張正當防衛,仍然會構成277條普通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