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亮亮】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具有公法人性質?(A)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B)國立臺灣大學(C)高雄市政府 (D)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評論內容】公法人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3、農田水利會4、行政法人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具有公法人性質?(A)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B)國立臺灣大學(C)高雄市政府 (D)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評論內容】公法人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3、農田水利會4、行政法人

【評論主題】10 有關時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行政罰之裁處權,因 1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B)國家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 3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C)行政執行自處分確定之日起 3 年內未經執

【評論內容】行政罰之裁處權:3 年國家賠償請求權:知 2 年,發生時起 5 年行政執行不再執行: 5 年公法上請求權:人民 10 年,行政機關 5 年

【評論主題】8 某甲任職於縣政府,公務年資 2 年,因車禍亡故。請問其遺族可以支領以下那種撫卹金?(A)一次撫卹金 (B)年撫卹金(C)一次撫卹金及年撫卹金 (D)月撫卹金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54條

公務人員在職病故或意外死亡者,其撫卹金給與之種類如下:

n一、一次撫卹金。n

二、一次撫卹金及月撫卹金。n

前項撫卹金之給與,依下列標準計算:n

一、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依下列規定,發給一次撫卹金:n

(一)任職滿十年而未滿十五年者,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個基數;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給與八分之一個基數;其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n

(二)任職未滿十年者,除依前目規定給卹外,每少一個月,加給十二分之一個基數,加至滿九又十二分之十一個基數後,不再加給(如附表四)。但曾依法令領取由政府編列預算或退撫基金支付之退離給與或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者,其年資應合併計算;逾十年者,不再加給。n

二...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具有公法人性質?(A)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B)國立臺灣大學(C)高雄市政府 (D)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評論內容】公法人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3、農田水利會4、行政法人

【評論主題】13.  2(x-3)-3(2x+1)=3,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二、二十世紀批判教育學(Critical Pedagogy)主要代表人物弗雷勒(Paulo Freire)始終強調教育工作本質是一種美學實踐。請根據弗雷勒本身的教育哲學思維闡述其中的道理。(25 分)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