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5. 期貨商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於發起時:(A)可分次認足 (B)應一次認足 (C)於發起人會議議決之 (D)法規無明文規定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期貨商設置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06 日

---

第 二 章 本國期貨商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