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4 甲縣縣長新上任,擬延攬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某大學教授,擔任縣政府相關政務職主管,其可能擔任何項職務?(A)財政處處長 (B)人事處處長 (C)主計處處長 (D)政風處處長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56條第2項: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2分之1得列政務職
【評論主題】14 甲縣縣長新上任,擬延攬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某大學教授,擔任縣政府相關政務職主管,其可能擔任何項職務?(A)財政處處長 (B)人事處處長 (C)主計處處長 (D)政風處處長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56條第2項: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2分之1得列政務職
【評論主題】14 甲縣縣長新上任,擬延攬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某大學教授,擔任縣政府相關政務職主管,其可能擔任何項職務?(A)財政處處長 (B)人事處處長 (C)主計處處長 (D)政風處處長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56條第2項: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2分之1得列政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