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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9 公民投票法規定,下列何種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A)國防事務 (B)外交事務 (C)教育政策 (D)預算

【評論內容】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評論主題】36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情形,何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時,檢察官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 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A)被告所犯為殺人之重罪案件(B)被告所犯為內亂、外患等罪(C)被告遭聲請羈

【評論內容】新增第31-1條規定如後(2018年1月1日施行)(第1項)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但等候指定辯護人逾4小時未到場,經被告主動請求訊問者,不在此限。(第2項)前項選任辯護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第3項)前條第3項、第4項之規定,於第1項情形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