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王先生途經某一因地震倒塌建物,並發現有多人受困。請問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王先生應該主動通報哪些單位或人員?(A)119 (B)110(C)村(里)長 (D)轄區消防分隊(E)村(里)幹事
【評論內容】
災防法第30條_民眾發現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立即主動通報警察、消防單位、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評論主題】8.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室外儲槽場所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時,有關防液堤之敘述,何者錯誤?(A)防液堤之高度應在五十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十萬公秉者,
【評論內容】
公危第38條_A選項_防液堤之高度應在50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20萬公秉者,高度應在1公尺以上 。
【評論主題】28.王先生途經某一因地震倒塌建物,並發現有多人受困。請問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王先生應該主動通報哪些單位或人員?(A)119 (B)110(C)村(里)長 (D)轄區消防分隊(E)村(里)幹事
【評論內容】
災防法第30條_民眾發現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立即主動通報警察、消防單位、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評論主題】8.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室外儲槽場所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時,有關防液堤之敘述,何者錯誤?(A)防液堤之高度應在五十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十萬公秉者,
【評論內容】
公危第38條_A選項_防液堤之高度應在50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20萬公秉者,高度應在1公尺以上 。
【評論主題】36.依「緊急救護辦法」之規定,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為實施救護業務,對所轄之區域應進行下列哪些調查?(A)天然災害潛勢區域(B)地勢及交通狀況(C)有急救事故發生之虞之對象物,其位置及構造(D
【評論內容】
緊急救護辦法第16條_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為實施救護業務,對所轄之區域應進行下列調查:
1.地勢及交通狀況。
2.有急救事故發生之虞對象物,其位置及構造。
3.醫療機構之位置及其他必要事項。
4.其他經消防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事項。
【評論主題】31.依「災害防救法」規定,下列有關政府對依法公告災區範圍之受災居民稅費及保費減免之描述,何者正確?(A)災區受災居民自民間領取之救助金、慰問金,免納所得稅(B)災區受災居民自政府領取之救助金、慰問金
【評論內容】
(C)災區受災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於災後一定期間內,其應自付之保險費,由衛生福利部支應 (D)災區受災之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後一定期間內應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
【評論主題】24.依「消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A)謊報火警者 (B)無故撥火警電話者(C)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 (D)毀損消防瞭望臺、無線電塔臺者(E)不聽從消防
【評論內容】
(C)第38條_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_2-10萬元罰緩。
(D)第33條_毀損警鐘臺、閉路電視臺、無線電塔臺、消防瞭望臺及其他設 備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1萬-5萬元罰金。
【評論主題】18.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有關第一種販賣場所之敘述,何者錯誤?(A)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B)樑及天花板應以不燃材料建造(C)
【評論內容】
(C)應設於建築物之地面層
【評論主題】10.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描述,何者正確?(A)土壤液化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B)陸上交通事故主管機關為內政部(C)生物病原災害為衛生福利部 (D)坡地災害為行政院農業
【評論內容】
(A)土壤液化主管機關為內政部(B)陸上交通事故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評論主題】2 消防法所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下列何者正確?(A)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之規劃,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圖說(B)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之查核,並製作紀錄(C)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成
【評論內容】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1條_
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檢修,工作項目如下:
1.設計: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與數量之規劃,並製做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2.監造: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需經勘驗或試驗事項之查核,並製做記錄。
3.裝置: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成後之功能測試,並製做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
4.檢修:依本法9-1規定,受託檢查各類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
【評論主題】2 消防法所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下列何者正確?(A)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之規劃,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圖說(B)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之查核,並製作紀錄(C)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成
【評論內容】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1條_
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檢修,工作項目如下:
1.設計: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與數量之規劃,並製做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2.監造: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需經勘驗或試驗事項之查核,並製做記錄。
3.裝置: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成後之功能測試,並製做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
4.檢修:依本法9-1規定,受託檢查各類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