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 某甲的效用函數是 U(x, y)=(xy)1/2,所得 40。原來 x 與 y 的價格都是 2,今 y 的價格上漲為 4,則欲維持價格變動前的效用,甲的所得必須增加多少?(以整數計) (A) 1
【評論內容】
補償變量
【評論主題】10.依據憲法規定,總統與行政院之關係為何?(A)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不須經行政院同意(B)總統解散立法院,須向行政院院長諮詢(C)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不須總統核可(D)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後,行
【評論內容】憲法第57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評論主題】486大學法施行細則關於共同必修科目之規定,遭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八○號解釋宣告違憲,係違反憲法何種規定?(A)第十三條信仰自由 (B)第七條平等權(C)第十一條講學自由 (D)第二十一條受教育之權利
【評論內容】釋字380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之必修課程,除法律有明文規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上開大學自治之原則,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各大學共同必修科目,由教育部邀集各大學相關人員共同研訂之。」惟大學法並未授權教育部邀集各大學共同研訂共同必修科目,大學法施行細則所定內容即不得增加大學法所未規定之限制。...是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後段逾越大學法規定,同條第三項未經大學法授權,均與上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164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六項之規定,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應如何處理:(A)直接送立法院審議(B)直接送立法院審議,但行政院若有意見,得另行提出意見,一併由立法院審議(C)先送行政院,
【評論內容】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評論主題】2480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何種權利之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此即民法規定緊急避難之情形。(A)限於名譽權、姓名權之急迫 (B)一切
【評論內容】民法第150條第1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評論主題】2016由法條相互間,或法條與法典間之關聯性,從事解釋法條的方法,稱為:(A)文義解釋 (B)歷史解釋 (C)體系解釋 (D)目的論解釋
【評論內容】(C)體系解釋又稱系統解釋,係以特定法律條文在整個法律體系上的地位及法條與其他法條之關係,依其章節條款之關聯性或相關法條之意義,藉此闡明規範意旨。(A)文義解釋又稱文理解釋,係根據法律條文用語的通常意義或構成要件字面上一般語意概念,以之解釋法律規定的意義,並據以劃定解釋的範圍。(B)歷史解釋又稱沿革解釋或法意解釋,係探求立法者於制定法律時所作價值判斷及其所欲實踐之目的,藉以推知立法者之意思,並運用於法律之解釋。方法上則藉立法增修刪變之背景歷史資料作為判斷之工具。(D)目的解釋係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之方法,方法上,係以相關法律之客觀目的、意旨、法益概念,作為探討法律內涵的方法。來源https://smallcollation.blogspot.tw/2014/01/teleologische-auslegung.html?m=1#gsc.tab=0
【評論主題】2626下列何者為最高司法機關?(A)最高法院 (B)司法院大法官會議(C)司法院 (D)憲法法庭
【評論內容】憲法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評論主題】2891依我國刑法規定,對犯罪行為之處罰:(A)出於故意者始處罰(B)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不罰,但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C)非出於過失不罰(D)無過失亦要處罰
【評論內容】
過失處罰ex.
刑法§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284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3089超速駕車致撞傷他人時,該受害人得依下列何一法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A)不完全給付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損益相抵
【評論內容】民法第 184 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103消費借貸之約定利率超過周年百分之二十者:(A)該約定無效(B)該約定撤銷(C)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D)該約定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
民法§205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評論主題】二、康德(I. Kant)認為一個行為是否良善,取決於當事者是否具有善意(good will),而非行為結果對當事者所帶來的好處。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小學道德教育的實施,以獎賞的方式來導出學生的良好行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18條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評論主題】一、茭白筍的發育與病菌的感染有關,試說明其原由。(6 分)臺灣茭白筍栽培過程中常見的病害有那些?請描述其病害名稱、病原菌學名與防治方法。(12 分)
【評論內容】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 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 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 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 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