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路克】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下列關於物權法基本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物權之權利人具有完全絕對行使其所支配之標的客體的權能(B)物權之權利人支配之標的須特定(C)物權之種類僅得依法律規定或習慣,當事人不得創設(D)因法

【評論內容】

物權在民法物權分為: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抵押權等(請自行參閱民法物權篇).......

 以抵押權為例,民法第860條即定有明文:「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由此可知,抵押權係權利人不移轉占有,並無完全支配該權利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