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9 被徵收區分地上權之土地,因事業之興辦,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時,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多久期限內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土地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A)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至完工後1 年
【評論內容】土徵57 二項
【評論主題】19.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多少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A)半年 (B)一年 (C)一年
【評論內容】都市計劃法第十七條 二項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二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評論主題】23.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學校用地之「立體多目標」允許使用項目?(A)資源回收站 (B)電信機房(C)停車場 (D)商場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修正條文
甲.立體多目標使用學校 一、建築物頂樓供設置電信天線使用。二、地下作下列使用:
(一)停車場、電動汽機車充電站及電池交換站。
(二)電信機房、配電場所、變電所及其必要機電設施。
(三)資源回收站。
(四)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