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ick1121】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5 消防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其中,符合一定規模以上之餐廳,係指總樓地板面積在多少平方公尺以上者?(A) 300 (B) 500 (C) 800 (D) 1

【評論內容】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   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PUB、酒店(廊)。   三、觀光旅館、旅館。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   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八、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