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直轄市公務員甲,受到該直轄市政府一次記二大過之處分,甲不服該處分,其正確救濟途徑為何?(A)向該直轄市政府請願(B)經由該直轄市政府向行政院提起訴願(C)經由該直轄市政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申訴
【評論內容】一次兩大過是免職處分,所以要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