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and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 關於國家賠償法規定之國賠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之國賠責任採過失責任(B)公有公共設施之國賠責任採過失責任(C)受託行使公權力團體之國賠責任採過失責任(D)法官或檢察官之國賠責任,除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可知對於公務員為其違法行為負有過失責任。

公有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編輯]

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由此可知對於公有公共設施而言,此種不問過失與否,只要有本法第3條之原因,致造成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失之情事發生,國家即應負賠償責任,顯示本法有關公有公共設施方面係採「無過失責任」。

【評論主題】3 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我國刑法處罰?(A)菲律賓人在我國犯竊盜罪 (B)柬埔寨人在公海上運送毒品(C)日本人在我國籍飛機上毆打日本人成傷 (D)美國人在法國詐欺我國人

【評論內容】以我的判斷方式是:先找出屬地原則,只要符合第3條就可依我國刑法處罰,再去判斷屬人原則(第8準用第7),第七條規定三年以上,而339是五年以下並沒有(絕對)符合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規定所以把最不適合的D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