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 針對一具體事件及可得而確定之多數人所為之行政行為,為一般處分,依行政程序法應適用何者之規定?(A) 法規命令 (B)行政處分 (C)行政契約 (D)行政計畫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評論主題】9. 針對一具體事件及可得而確定之多數人所為之行政行為,為一般處分,依行政程序法應適用何者之規定?(A) 法規命令 (B)行政處分 (C)行政契約 (D)行政計畫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評論主題】30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5年(B)3年(C)2年(D)1年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評論主題】30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5年(B)3年(C)2年(D)1年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評論主題】9 關於行政規則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B)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C)僅裁量基準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D)僅解釋性行政規則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9 關於行政規則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B)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C)僅裁量基準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D)僅解釋性行政規則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8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法規命令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任何人得請求撤銷(B)無法律之授權而限制人民權利者,無效(C)法規命令一部分無效者,一律全部無效(D)依法應經其他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評論主題】1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何時起生效?(A)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第 3 日生效 (B)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第 2 日生效(C)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第 5 日生效 (D)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生效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者為公務員服務法中,對於「旋轉門(revolving door)條款」之正確敘述?(A)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B)公務員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評論主題】9. 針對一具體事件及可得而確定之多數人所為之行政行為,為一般處分,依行政程序法應適用何者之規定?(A) 法規命令 (B)行政處分 (C)行政契約 (D)行政計畫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評論主題】30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5年(B)3年(C)2年(D)1年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