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n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以幾年為原則?(A)一年為原則 (B)二年為原則(C)三年為原則 (D)視學生需要而定,無年限之限制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第 八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題目問的是「延長修業年限」,非「暫緩入學年限」,此兩者意義不同。

故答案應為B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