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onkismil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8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1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得予以管收?(A)年滿80 歲之人(B)結婚不滿1 年(C)懷胎5 月以上或生產後2 月未滿者(D)家中有滿週歲未達就學年齡之稚子

【評論內容】第 21 條 義務人或其他依法得管收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管收;其情形發生管收後者,行政執行處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

【評論主題】18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1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得予以管收?(A)年滿80 歲之人(B)結婚不滿1 年(C)懷胎5 月以上或生產後2 月未滿者(D)家中有滿週歲未達就學年齡之稚子

【評論內容】第 21 條 義務人或其他依法得管收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管收;其情形發生管收後者,行政執行處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

【評論主題】18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1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得予以管收?(A)年滿80 歲之人(B)結婚不滿1 年(C)懷胎5 月以上或生產後2 月未滿者(D)家中有滿週歲未達就學年齡之稚子

【評論內容】第 21 條 義務人或其他依法得管收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管收;其情形發生管收後者,行政執行處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

【評論主題】24 甲之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依行為時該法律之規定,甲應處以新臺幣(下同)10 萬元罰鍰。行政機關對甲作成裁處決定前1 日,該法修正通過並生效,甲之行為依新法應處以5 萬元罰鍰。甲不服提起訴願,於訴願中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5條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10萬元罰鍰)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5 萬元罰鍰),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5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