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eer Che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幾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五個月

【評論內容】民法第1174條: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評論主題】5.斑雜:

【評論內容】乙擅自賣給丙,此舉不是屬於無權處分嗎?動產的物權是以交付為準,為何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