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 關於公務人員服從義務之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人員負有向長官報告職務命令違法之義務(B)長官拒絕公務人員請求以書面下達命令時,該命令視為無效(C)經公務人員報告後,長官若認其命令並未違法
【評論內容】
公務員保障法§17: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A);
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C);
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
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D)。
前項情形,
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