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關於公務人員服從義務之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負有向長官報告職務命令違法之義務
(B)長官拒絕公務人員請求以書面下達命令時,該命令視為無效
(C)經公務人員報告後,長官若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有服從之義務
(D)長官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規定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困難0.23237
統計:A(340),B(1616),C(474),D(109),E(37)

用户評論

Perry Hsu】評論

公務員保障法§17: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A);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C);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D)。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B)。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17條(命令違法有報告義務)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岩田光夫】評論

高層要推基層出去死時===要求書面署名===不書面署名===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