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vo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法規 :要旨 :民法 第 476 條貸與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條文內容:消費借貸,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但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消費借貸為無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借用人得照有瑕疵原物
【用戶】鄭聖勳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C)舉個例子: 我與你進行一個交易,我跟你借一箱紅酒,之後還你一箱威士忌,可是卻發現你借我的紅酒有一半都是空瓶,我當然可以要求你要借給我一箱完整的紅酒!! 應該是這樣吧?! 有錯請更正~謝謝^^
【用戶】老毛
【年級】
【評論內容】第 474 條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