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lc1988】評論
遊說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https://www.moi.gov.tw/lobby/minister2.asp
【cabbu0309】評論
(A) 遊說法第1條 使遊說遵循公開、透明之程序,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之參與。(B) 遊說法第3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題旨為法務部,故錯誤✘。(C) 遊說法第2條 本法所稱被遊說者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民意代表。 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正、副首長。 四、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員。(D) 遊說法第6條 遊說者為法人或團體時,應指派代表為之,其代表人數不得逾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