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有關民法所定子女之姓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口頭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B)子女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C)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其變更以二次為限
(D)非婚生子女從父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907
統計:A(98),B(737),C(102),D(9),E(0)

用户評論

【用戶】Yu Che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只要認真你也可以做到!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非婚生子女從"母姓"(民法1059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