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衣草紫】評論
(C)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5 年 (D)行政執行期間為 3 年 請加入:我絕不勾選左下角「自動販售」之選項
【Neal Caffrey】評論
國賠法第8條(時效期間)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限期)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黃婷芳】評論
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3年 行政執行期間為 5 年
【國考書蟲】評論
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3年 行政執行期間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