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有關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B)訴願期間為 1 個月
(C)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5 年
(D)行政執行期間為 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
統計:A(17),B(4),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薰衣草紫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5 年 (D)行政執行期間為 3 年 請加入:我絕不勾選左下角「自動販售」之選項

【用戶】Neal Caffrey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國賠法第8條(時效期間)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限期)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用戶】黃婷芳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3年 行政執行期間為 5 年 

【用戶】薰衣草紫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5 年 (D)行政執行期間為 3 年 請加入:我絕不勾選左下角「自動販售」之選項

【用戶】Neal Caffrey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國賠法第8條(時效期間)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限期)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用戶】國考書蟲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裁處期間為 3年 行政執行期間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