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ina ya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2 甲建商與乙消費者訂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前,並沒有給合理期間供乙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乙可以如何主張權利? (A)要求甲建商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 (B)主張甲建商應負損害賠償責

【評論內容】第 11-1 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評論主題】12 甲建商與乙消費者訂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前,並沒有給合理期間供乙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乙可以如何主張權利? (A)要求甲建商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 (B)主張甲建商應負損害賠償責

【評論內容】第 11-1 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