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郵政儲金儲戶逾5年無交易活動或未為其他申請,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A)自最後往來滿5年之日起,停止給息,並應通知該儲戶(B)自最後往來滿2年之日起,停止給息,並應通知該儲戶(C)繼續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7條已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