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1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任職滿 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 3 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逾幾年?(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評論內容】已修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