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7 甲與乙約定,甲將 A 屋借給乙居住唸書,若乙一旦考取公職,就將 A 屋收回。倘乙考取公職,該使用借貸契約之效力如何?(A)成立生效(B)失其效力(C)得撤銷之(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