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公公】評論
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唐唐】評論
3 下列行為,何者為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 (A)甲之父親乙送甲一台 iPad,約定每天不能玩電玩超過 1 個小時,否則須將 iPad 返還給他 (B)甲分期付價買一台冰箱,賣家乙以所有權保留方式移轉所有權給甲,約定甲付完所有價金後取得所有權 (C)甲向乙購買一條項鍊欲送其妻,與賣家約定,若其妻子不喜歡,將退回項鍊 (D)85 歲之甲與乙成立租賃契約,並約定租賃期 3 年,但若甲死亡,乙須無條件搬出
【佛劍分說(鐵路事務上榜)】評論
四個字保證記住不會忘:停生,失解(師姐)。停止生小孩,當師姐去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7 甲與乙約定,甲將 A 屋借給乙居住唸書,若乙一旦考取公職,就將 A 屋收回。倘乙考取公職,該使用借貸契約之效力如何?(A) 成立生效(B) 失其效力(C) 得撤銷之(D) 效力未定修改成為37 甲與乙約定,甲將 A 屋借給乙居住唸書,若乙一旦考取公職,就將 A 屋收回。倘乙考取公職,該使用借貸契約之效力如何?(A)成立生效(B)失其效力(C)得撤銷之(D)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