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atsuki】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9. 甲向乙購屋,雙方於9月1日簽訂買賣契約,並約定於10月1日交屋,惟該屋於9月21日因地震 全毀,此地震之風險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A)乙 (B)甲 (C)政府 (

【評論內容】

2F: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10/1交屋後,發生地震震毀,則由甲(買受人)負擔風險,非乙(出賣人)負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