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拍斷手骨顛倒勇。】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三、請回答下列有關大豆的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題組】⑴ 大豆之英名及學名各為何?

【評論內容】

不好意思 有點霧傻傻 想請教大家~~

1.個人解除責任事由:指客觀上不可避免的行為, 

而「減輕或免除其刑」,如不可避免的「防衛過 當」(刑§23後段)、不可避免之「緊急避難過 當」(刑§24Ⅰ後段)

資料來源:本題6F

2. 

根本沒有個人解除責任事由這回事 因為「行為的有責性」是一種對「行為時」的個人情狀 所做的判斷 責任是成罪的要素之ㄧ(另ㄧ個是不法) 犯罪行為一經終結 責任的判斷即告結束 (沒有犯罪行為 當然也沒有判斷責任的必要) 行為人犯罪後的表現只會影響「刑罰」 不會影響「成罪」的判斷 而中止犯的個人情狀出現在「行為後」 故不可能是責任是由 首先排除3跟4~ 再來「阻卻」與「解除」之分 前者係事由在「行為時」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