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8 依終身學習法規定,由機關或雇主給予員工固定公假,參與終身學習,提昇員工工作及專業知能,係指什麼?(A)社區大學(B)回流教育(C)帶薪學習制度(D)非正式教育
【評論內容】終身學習法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
【評論主題】31. 下列選項中所標示的修辭法何者有誤?(A)《詩經‧王風‧采葛》:「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夸飾(B)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夸飾(C)徐
【評論內容】
(D)的「譬如」是舉例說明,而非譬喻
【評論主題】78.大成經鑑輔會鑑定為情緒行為障礙,平時在班上只要不順其意或遇到挫折時,他就會持續哭鬧、尖叫或破壞物品。針對這些問題,依據相關規定,學校應在大成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擬定何種方案?(A)課後照
【評論內容】
依題意為情緒障礙,且會有不當行為,故此部分要先處理,故選(C)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補充法規
特殊教育法
第 28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評論主題】四、起貨機的主要功用是什麼?通常由那些部分組合而成?何種起貨機多為柴油機當主機之船舶所採用?(12 分)
【評論內容】
為何說已刪除?
第 15 條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一、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教師 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三分之二為 原則。二、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三、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計算,遇有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