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 下列何項行政處分之受益人,其信賴值得保護?(A)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過失而不知者(B)以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C)未於作成行政處分機關通知期間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者(D)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
【評論內容】受益人之信賴利益是否值得保護,參諸《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之規定:1.受益人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而此題(C)選項之情形,可參考《行政程序法》第105條之規定:「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