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下列何項行政處分之受益人,其信賴值得保護?
(A)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過失而不知者
(B)以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C)未於作成行政處分機關通知期間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者
(D)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1769
統計:A(280),B(21),C(4527),D(43),E(0)

用户評論

Tang】評論

行程法119條,下列情形不值得保護:一、當事人基於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而獲得行政處分。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或不完全之陳述而獲得行政處分。三、若當事人已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行政處分違法。

還不夠用功,要再努力】評論

感謝!

sheuwei】評論

受益人之信賴利益是否值得保護,參諸《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之規定:1.受益人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而此題(C)選項之情形,可參考《行政程序法》第105條之規定:「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